顏寬恒貪污案一審判刑 國民黨團:尊重司法和當事人上訴權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資料照)
〔記者劉宛琳/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顏寬恒涉豪宅假買賣等案,台中地檢署於去年4月依貪污、偽造文書、侵占國有地等三項罪名起訴,今一審宣判顏貪污罪7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6月徒刑,全案可上訴。對此,國民黨團表示,尊重司法,尊重當事人的上訴權。
國民黨團首席副書記長林思銘表示,顏寬恒還會繼續上訴,尊重司法,但認為也要尊重當事人的上訴權,「寬恒委員應該還會上訴」。
國民黨團表示,支持顏寬恒委員提上訴為自身爭取清白、捍衛從政初衷的決心。顏寬恒已說清廉、公正、誠信是他身為民代的準則,這也是政治人物的基本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