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中媒記者駐台 文化部: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法規
![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被爆料「盯梢」國內某政論節目,要求節目主題須符合台辦要求,事發後已經離境。陸委會送交國會報告指出,刻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就個案事實進行查明中,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AI合成示意圖) 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被爆料「盯梢」國內某政論節目,要求節目主題須符合台辦要求,事發後已經離境。陸委會送交國會報告指出,刻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就個案事實進行查明中,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AI合成示意圖)](https://img.ltn.com.tw/Upload/news/600/2024/07/03/php6SvILg.jpg)
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被爆料「盯梢」國內某政論節目,要求節目主題須符合台辦要求,事發後已經離境。陸委會送交國會報告指出,刻會同主管機關文化部就個案事實進行查明中,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AI合成示意圖)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新華社駐台記者趙博被爆料「盯梢」國內某政論節目,要求節目主題須符合台辦要求。文化部送交國會報告指出,後續查證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法規,確保中國媒體記者遵守規定。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明日將邀請國安局、陸委會、文化部、NCC、調查局等報告「近期中共對台滲透作為樣態與因應」。
文化部統計,截至6月底計有7家、10名記者駐台。包含新華社2名、央視3名,以及人民日報社、中央人民廣播電台、中國新聞社、廈門衛視、湖南衛視各1名。
文化部指出,中媒申請駐點程序為先經陸委會專案評估後,由邀請單位向移民署提出申請;移民署依陸委會評估及文化部回復意見,提送「聯審會」審議。申請案經「聯審會」決議通過後,由移民署核發入境許可,再由文化部製發「記者證」。記者證效期每次核給3個月,可申請展延1次。
文化部表示,近日媒體報導前新華社駐台記者疑似違規事件,該名記者已經任滿離境。有關前新華社駐台記者疑似介入台灣電視節目製作,該部已發函並主動聯繫邀請單位與駐台媒體查明,陸委會亦協同文化部等相關單位進行調查相關作業。
文化部強調,後續查證如確有違反相關規定,將依法處理。未來文化部亦將責成相關單位落實「大陸地區人民進入台灣地區許可辦法」及「大陸地區新聞人員進入台灣地區採訪注意事項」等法規,確保中國媒體記者遵守規定。
文化部提及,疫情後逐步恢復兩岸人民之間的健康有序交流,是鞏固兩岸和平發展的重要基礎。未來兩岸文化交流推動,含藝文人士及新聞專業人員來台交流等,期望秉持互相尊重、和平對等原則進行,這是兩岸共同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