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個機關聲請釋憲、暫時處分 監察院: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
針對立院藍白主導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左)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右)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記者羅沛德攝)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繼上週民進黨團、行政院和總統府之後,監察院今天下午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代表,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暫時處分,楊昌憲處長引述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日前表示國會改革法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因此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憲法法庭已收案。這是我國首次有四個憲政機關同時提出釋憲案。
楊昌憲處長今天下午2時30分偕同律師向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楊昌憲簡短受訪指出,監察院的相關主張、訴求及說明,已經由李俊俋秘書長於上週的記者會及今日釋憲、暫時處分的2件聲請書,已經有完整的論述。
監察院祕書長李俊俋在上月25日的記者會表示,國會改革法案違反憲法權力分立原則,為捍衛監察院的調查職權,因此將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李俊俋說,依權力分立原則,監院調查權是憲法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侵害與侵犯。
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份條文擴大調查權的行使,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奔命,若監察院和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更將導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而且立院調查權非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的追訴,與監察院調查權和司法偵查權行使明顯有別,立委不應擴權扮演檢察官或監察委員角色,混淆憲政分際。
針對立院藍白主導三讀通過國會擴權法案,繼民進黨立院黨團、行政院、總統府,監察院1日下午由監察調查處長楊昌憲(左)偕同訴訟代理人李元德律師(右)赴憲法法庭遞狀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記者羅沛德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