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新華社記者「盯梢」政論節目 梁文傑:不排除有一些證據
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受訪表示,該記者已經離境,行政調查只能追溯新的,調查有碰到困難,因為大家都否認,但不排除有一些證據。(翻攝直播)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傳新華社駐台記者「盯梢」國內某政論節目一事,關於行政調查目前進度?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今日接受《POP撞新聞》廣播節目訪問表示,這件事如果有,是過去發生的事,該記者已經離境,行政調查只能追溯新的,調查有碰到困難,因為大家都否認,但不排除有一些證據。
梁文傑指出,中媒來台不能發表違反台灣自主地位的言論,過去就有中國學者大放厥詞,「我們就會請他回去」,製作政論節目當然也是不行,中間有一些界線要提醒。
梁文傑強調,中國新華社、人民日報這些媒體都是「姓黨」的,若申請來台採訪卻製作政論節目,可能觸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33條之1,不准與中國黨政軍有合作行為,調查有結果自然會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