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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崐萁提案環島高鐵草案 初審全案保留送協商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日開會,審查「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圖為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記者方賓照攝)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日開會,審查「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圖為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記者方賓照攝)

2024/04/01 14:24

〔記者黃靖媗/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1)日排審立院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提案的「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草案內容與鐵路法、財政紀律法、國發會組織法等有所扞格,且高鐵建設計劃國內已有推動前例,建議不宜另立新法推動,或由國發會擔任主管機關。全案最終保留,送交黨團協商。

龔明鑫表示,目前快速道路、國道及高速鐵路等,均有公路法及鐵路法予以規範,現行西部高速鐵路建設依既有機制推動下,已完成建設並穩健營運中,東部高速鐵路若形成建設共識,應尚無需求以另立新法方式推動環島高速鐵路建設,也無需新設基金做為建設經費來源,以避免影響現有政府預算控管機制及國家財政。

龔明鑫指出,有鑑於現行西部高速鐵路主管機關、及後續擬往南延伸至屏東與往東延伸至宜蘭等專業規劃,均由交通部依職權主政辦理,若於本條例草案中另訂國發會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之主管機關,恐導致我國高速鐵路建設分由不同部會主政,並與鐵路法主管機關相扞格之情形,且由國發會擔任環島高鐵建設主管機關,也不是國發會組織法賦予的職權。

針對草案明訂全部計畫的建設完成以不逾10年為限等規定,龔明鑫也說,考量此交通建設後續還涉及路線可行性評估、環境影響評估、綜合規劃、工程設計、用地取得乃至招標施工等階段,參考西部高速鐵路建設期程超過10年,草案所訂的10年建設期限恐難以實現,應務實評估。

提案立委傅崐萁發言強調,花蓮人口只有32萬人,但每年有1200萬人次到訪花蓮,此草案能讓全國國人在最短的時間來到花蓮,從台北搭高鐵到花蓮只要47分鐘,可以立即到太平洋邊、中央山脈,釋放大家所有的壓力,更讓台灣成為大家緊密結合的幸福繁榮國家。

民進黨立委蔡其昌則表示,他反對用特別條例處理所有國家的重大建設或交通建設,憲法規定行政權、立法權分開,權力分立,立委應該監督行政權,但不可以凌駕行政權。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內容與鐵路法、財政紀律法、國發會組織法等有所扞格,且高鐵建設計劃國內已有推動前例,建議不宜另立新法推動,或由國發會擔任主管機關。 (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國發會主委龔明鑫表示,環島高速鐵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內容與鐵路法、財政紀律法、國發會組織法等有所扞格,且高鐵建設計劃國內已有推動前例,建議不宜另立新法推動,或由國發會擔任主管機關。 (圖擷取自國會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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