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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搓圓仔湯案」選後不了了之?台灣國籲北檢應立即傳喚侯、柯、朱、馬4被告

國民黨與民眾黨去年11月15日召開第二次政黨協商會議,會後發表「協商共識」,稱依照民調決定總統選舉藍白搭檔,11月18日又推翻;左起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前總統馬英九、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

國民黨與民眾黨去年11月15日召開第二次政黨協商會議,會後發表「協商共識」,稱依照民調決定總統選舉藍白搭檔,11月18日又推翻;左起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前總統馬英九、民眾黨主席柯文哲。(資料照)

2024/02/05 13:20

首次上稿:11:45
更新時間:13:20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總統選舉之前,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與民眾黨總統候選人柯文哲,去年11月試圖「藍白合」,被告發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搓圓仔湯」條款;雖然最後藍白合破局,台北地檢署仍接獲台獨團體台灣國理事長陳峻涵告發,因此將侯、柯、國民黨主席朱立倫及擔任見證人的前總統馬英九等4人列被告。陳峻涵今建請北檢傳喚被告,以彰顯司法勿枉勿縱精神。

今天中午12時許,陳峻涵為建請北檢儘速傳喚侯、柯等4名被告,率數名支持者前往北檢遞交刑事陳報狀。

陳峻涵今指出,總統大選結束多時,再無影響選舉結果之顧慮,關於他提告馬英九、朱立倫、侯友宜及柯文哲等4人違反搓圓仔湯條款,建請北檢立即傳喚被告等人偵辦,以彰顯司法勿枉勿縱、不分朝野之精神,更避免社會大眾產生「選後即不了了之」錯誤印象,否則恐將嚴重損害司法尊嚴及法治國家形象。

陳峻涵表示,期約賄選是即成犯,無論事後是否履行,為廣邀社會大眾關心此影響台灣甚鉅的不法案件,特此公告案號如下「112年度 選他字 第91號」,並遞交刑事陳報狀。

此案起源於去年藍白合協商期間,陳峻涵向北檢告發,指控侯、柯、朱、馬等4人,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搓圓仔湯」條款。陳峻涵告發指出,侯與柯在馬、朱的居中協調下,以「各部會的權利分配」作為期約標的,涉嫌搓圓仔湯,而國、眾兩黨形同公然分贓的行為,嚴重侮辱台灣人民的智慧。

去年11月20日,柯文哲曾前往開南大學,以「共融社會、國家治理」為題演講,當時柯即抱怨台灣的政治制度有很大問題,他談及藍白合議題時,稱最大問題是政黨DNA不同,民眾黨認為要照規則,但國民黨認為要「用喬的」;柯當時還指出,「如果要藍白合,單單簽那個(聯合政府)就出問題,因為這個叫期約賄選,然後被貼上標籤政治分贓什麼什麼...」。

法界指出,「搓圓仔湯」條款的構成要件,首先須符合一方提供賄賂或不正利益,給原先要競選的對手,雙方約定其中一方放棄競選,或仍實際參與選戰,卻故意擺爛打假球,以不法手段讓對方當選或不當選,如此才可能成罪,若以藍白合為例,無論協調由誰當正或誰當副,因總統、副總統是搭檔競選,因此仍是在進行參選,並沒有哪一方真正退出正、副總統選舉,如此即不符合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搓圓仔湯條款的構成要件;不過,其中若涉及任一方或第三方提供鉅額的不正利益,即可能牽涉行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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