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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張宏陸散播侯友宜賄選謠言 林國春提告

板橋西區立委候選人林國春(左)在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同選區候選人張宏陸公開散播侯康配與林國春賄選之不實謠言,涉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記者林正堃攝)

板橋西區立委候選人林國春(左)在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陪同下召開記者會,控訴同選區候選人張宏陸公開散播侯康配與林國春賄選之不實謠言,涉及意圖使人不當選。(記者林正堃攝)

2024/01/03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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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擊林國春控散佈賄選謠言 張宏陸:檢舉資料送檢調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國民黨新北市板橋西區立委候選人林國春今日下午在國民黨副發言人呂謦煒、律師柯晨晧陪同下召開記者會,出示相關影片控訴對手民進黨立委候選人張宏陸利用市場掃街,散播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侯友宜與他賄選的不實謠言,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意圖使人不當選,並於記者會後轉赴台北地檢署正式提告。

林國春表示,張宏陸在市場街頭巷尾掃街拜票過程中,直接指稱他與侯友宜買票,還在臉書上公開直播,這完全是惡意抹黑,連張宏陸自己的小編都說影片不能用,這是傷害他與侯友宜的人格。

律師柯晨晧指出,張宏陸的行為已經觸犯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第1項,意圖使人不當選,基於使競爭對手不要當選犯意,對不特定人在未經查證狀況下,散播可能影響對手評價的負面消息,張宏陸明確直指林國春涉嫌買票,還說出1000、2000,根據彰化地方法院107年度選舉訴訟實務見解,如果候選人散播對手買票前,未經任何查證,即構成選罷法第104條第1項犯罪,因此將向地檢署提出告發,他並提醒宣稱要打假消息的中選會,應在選前10天給外界一個交待,否則就等於是鼓勵張宏陸,以幾乎零成本的方式毀損對手聲譽。

柯晨晧並表示,張宏陸也觸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第1項,從過去民進黨的經驗來看,綠營最喜歡影涉對手涉嫌賄選,例如過去的「黃俊英走路工事件」,類似案件每一次懲罰都很輕,但這就是真正的介選行為,他要正告中選會對此介選行為,做出明確的裁罰與交待。

呂謦煒直言,張宏陸於去年12月16日在青翠市場臉書直播的相關言論內容已經觸法,包括在直播的掃街前後公然說,「國民黨發錢下來了,民眾在公園很多地方都收到錢了,林國春跟侯友宜一起買票,說有的人收到1000、有的人收到2000」,影片內容直到昨天都還在網路上,持續傷害侯友宜與林國春,顯然是純粹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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