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詐領助理加班費 高虹安下午首赴台北地院開庭
新竹市長高虹安涉浮報助理加班費與酬金,詐領46萬30元,於偵查期間不認罪,台北地院今天將首度傳喚出庭。(資料照)
〔記者張文川/台北報導〕民眾黨籍新竹市長高虹安,於立法委員任內涉浮報助理加班費與酬金,詐領46萬30元,被依貪污罪之利用職務機會詐領財物罪嫌起訴;台北地院定今(11)日下午2時30分將首度傳喚高虹安出庭,據指出,高虹安未向法官請假或請求延期,今將如期到庭。
高虹安任職立委期間,每月領取月薪19萬餘元、外加問政費7萬9072元,台北地檢署起訴指控她分毫不使用問政費,反用權勢壓榨下屬,虛報助理薪酬,挪為私用,以浮報的助理加班費購買私人用品和支付餐費。
3前法官、檢察官出任辯護律師
高虹安於偵查期間不認罪,今日是否維持無罪答辯受矚目,其3位辯護律師王世華、陳宗豪、陳建良皆曾任法官或檢察官;高虹安一審若被判有罪,新竹市長職務將被停職。
全案共5名被告,法官分3批開庭,其中,國會辦公室前主任陳奐宇、前行政主任綽號「兔姊」的黃惠玟、前法務主任陳昱愷,3人皆已於檢方偵查時認罪,9月25日當庭向法官坦認犯行,黃惠玟更強調,「浮報助理加班費均由高虹安決定」。
「公衛文」10/2出庭不認罪
高辦公關主任「公衛文」王郁文於10月2日開庭,她否認犯罪,強調她沒有虛報、浮報酬薪或加班費,每月有實際工作和加班,請領加班費名冊數額並無不實,她捐出零用金後仍由她決定用途,「高虹安無法決定」,至於高虹安如何申報助理費、加班費,她不清楚也與她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