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三節改發物資券「徐榛蔚每場都到」 網友諷:領米才是花蓮國特色
〔記者花孟璟/花蓮報導〕花蓮發了13年的「三節生活物資」歷年以發白米為主,且一年發3次,符合資格民眾得大排長龍領米,去年秋節最後一次發送後走入歷史後,今年起改成發600元「生活物資券」,在端午節前安排在13鄉鎮發放,雖然發的東西不一樣,但場次時間特地錯開,上午縣長徐榛蔚也到場關心領取鄉親。縣府社會處表示,民眾領取後可到各賣場、超市超商換生活用品,且不能找零「需一次用完」。
對於改成發物資券,網友笑稱「領米是花蓮國特色」,由於縣府在各鄉鎮安排的發放場次,日期時間都有刻意錯開,所以是「換湯不換藥」,網友說,相信只要時間許可,縣長徐榛蔚每一場都會到、親自和民眾握手,「大家才知道是誰發的」。
「鄉親慢慢來不用擔心,一定領得到」!花蓮新城鄉的原住民多功能活動中心,今天上午吸引許多民眾騎機車、電動車前來,入口還出現排隊人潮,活動中心內部座椅區也塞滿滿,現場工作人員依照民眾拿來的通知單、核對身分後,發給600元物資券,封面還印著「幸福」兩個大字。領券的新城鄉民陳阿嬤說,白米比較重,改成物資券之後可以自己選,比較方便,直呼「當花蓮人有幸福」!
花蓮縣政府「幸福花蓮三節生活物資」政策,是2010年開始發放,最開始是發放1瓶沙拉油、1包米,後又改成2包白米,且為每年春節、端午、中秋分3次發放;今年起改發「幸福花蓮生活物資券」,且一年只發一次,今天起至6月1日陸續在13鄉鎮安排現場發放,首日共安排新城鄉、秀林鄉、豐濱鄉,縣長徐榛蔚人就站在領取櫃台旁,也和領取的民眾一一握手打招呼。
針對從發白米改成發物資券,花蓮縣府社會處長陳加富說,政策的轉變來自縣長徐榛蔚體恤民眾,因為領三節白米須舟車勞頓,阿公阿嬤騎車來領取也有安全顧慮,加上米也有相當的重量,從米的配送、回收的車輛、搬米的人力等,需耗費大量人力物力,因此改成發放生活物資券的形式,讓民眾也能自己選擇所需要的物資,同時達到2050淨零碳排目標。
縣府指出,縣府在端午節前安排13鄉鎮共13場次,全縣符合資格者共2萬3304人,請民眾攜帶通知單、領取人的印章,領到後認券不認人,需妥善保管,民眾可憑券在家樂福、全聯、遠東愛買、花蓮各農會超市、統冠超市等兌換生活物資,但不可兌換菸酒,且物資券不能找現金,需1次用完;民眾也可在該鄉鎮的戶政事務所領取,最後領取期限為6月15日、使用期限至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