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皮運費、手續費連漲7次!民團批「只顧漲價」不保證安全
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電商平台蝦皮自去年以來,運費及手續費共調漲7次,無論是「蝦皮店到店」運費或賣家手續費,都不斷上漲。(經民連提供)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經濟民主連合今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質疑,電商平台蝦皮自去年以來,運費及手續費共調漲7次,無論是「蝦皮店到店」運費或賣家手續費,都不斷上漲。經民連質疑,蝦皮只顧漲價,不顧網站交易安全,主管機關數位發展部應要求廠商改善,不要讓蝦皮繼續擺爛。
經濟民主連合研究員歐栩韶表示,今年3月經民連檢視「蝦皮購物服務條款」,發現第22條「免責聲明」記載,蝦皮「不保證提供本服務、本網站或其中所含功能,或該服務、網站或功能...安全可靠、正確、完整或無錯誤」,另一條又要求使用者「承認在法律容許的最大限度內,...應承擔使用本網站及/或本服務或其效能之全部相關風險」。
歐栩韶說明,行政院為保障使用者網路交易的安全及權利,訂有「零售業等網路交易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對電商平台業者進行規範。其中,應記載事項第13點「系統安全」規定,「企業經營者應確保其與消費者交易之電腦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經民連認為蝦皮上述條款並不符此規定,已由代表人具名提出檢舉。
歐栩韶指出,台北市商業處於3月28日發函蝦皮,認為上述條款違反「應記載事項」第13點,蝦皮服務條款並未揭示將如何讓網站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的安全性,並依「消費者保護法」第17條第6項、第56條之1要求蝦皮提出改善說明及所改善之處。
歐栩韶質疑,然而蝦皮回覆修正後,只是更改為「本服務係依現況提供,且確保系統具有符合一般可合理期待之安全性」。其餘要使用者自行負擔的網站風險,原封不動還在第22條其他條款。主管機關應進一步認定蝦皮第22.2條、第22.3條內容是否符合規定。也要呼籲數位發展部及部長唐鳳,不可再讓蝦皮胡作非為!
經民連更公布蝦皮7度漲價的明細,質疑過去一年半,蝦皮服務已調漲7次,無論是蝦皮店到店運費,還是賣家手續費,都不斷上漲。蝦皮只顧漲價,不顧網站安全、穩定性,消費者該繼續容忍嗎?
經濟民主連合公布從去年一月至今,電商平台蝦皮7度漲價明細。(經民連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