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雪生被控性騷槓上范雲 法院最終判決6/6揭曉
范雲不滿陳學生從後頂她背部3次,提告求償。(資料照)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3年前審查監察院人事案時,民進黨立委范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用肚子頂她背部3次,陳事後還公開以不雅字眼貶抑她,提告求償50萬元。簡易庭判陳雪生須賠償8萬元,陳不服上訴,台北地院審判長今見雙方不可能和解,定6月6日宣判,屆時全案將就此確定。
本案發生在2020年7月14日。范雲認為,陳雪生當下用肚子碰撞她的背部至少3次,雖她當場表明「很噁心、這是性騷擾」,陳非但沒有歉意,還以充滿性暗示的言語回應「用肚子不會懷孕,不算性騷擾」、「我又不是餓死鬼」,並以不雅字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貶抑她的性別、年齡、外表,害她無端遭受非議,求償精神慰撫金50萬元。
陳雪生辯稱,當時因國民黨認為陳菊形象不適任監察院長,準備以排班方式佔據立院主席台表達訴求,當下他優先佔據主席台正中央位子,身旁還有同黨立委李維德、陳以信、羅明才緊隨在側,他為了避免碰到范的身體,將雙手放在李、陳肩上;他是為了防止范雲可能移轉陳菊人事審查案焦點,才以不雅言語回應,這些言語皆屬通俗用語,無「性」或「性別」的意思。
簡易庭指,陳雪生確實以肚子碰到范雲背部,否則陳不會直接表示「用肚子不會懷孕」,並在范雲反映身體被觸碰後,陳又回以「我又不是餓死鬼、神經病、往自己臉上貼金」等語;范雲被頂到後已表明不舒服,陳又以「用肚子不會懷孕」等具有特定性別嘲諷的貶抑詞回應,讓范感到被冒犯、敵意及羞辱,確已損及范的人格尊嚴,構成性騷擾,判陳應賠償8萬元。
案經陳雪生上訴,北院上午開庭,審判長認為,陳雪生否認所做、所說算性騷擾,但已造成他人不舒服,「如果是我自己,就會先道歉再說,不需要花那麼多時間打官司,也不必浪費資源」。
審判長指陳、范本為同事,對國家來說也都是非常重要的公務員,卻耗費時間徒增他人茶餘飯話題;最後因雙方不可能和解,審判長定6月6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