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略外籍漁工需求 監院要漁業署與屏東縣政府改進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接受屏東當地組織陳情,去年4月間南下屏東東港鹽埔漁港,實地履勘外籍漁工在岸上的聚落空間。(監察院提供)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委紀惠容、王幼玲今指出,漁業署與屏東縣政府未正視外籍漁工基本的生活水準,在無任何配套協助前,早已拆除屏東鹽埔漁港菲律賓籍漁工的休憩區;監察院通過2位監委所提「屏東鹽埔漁港因整建而將拆除外籍漁工在岸上的生活休憩空間」調查報告,為了保障外籍漁工基本生活水準,函請漁業署、屏東縣政府檢討改進,積極協力合作。
紀惠容、王幼玲表示,接受屏東當地組織陳情,於去年4月間南下屏東東港鹽埔漁港,實地履勘外籍漁工在岸上的聚落空間,發現印尼、菲律賓漁工各在國有土地搭建生活休憩空間,雖然簡陋,卻充滿生命力,漁工和部分雇主協助一起找尋汰舊之漁船、貨櫃等,資助汲水幫浦,漁工還組自助、自律組織,捐零用金,給付水電費,作為岸上活動、盥洗、休憩、禮拜等經費之用。
然而,查案監委提到,鹽埔泊區將要整建設置加油站、整網場、冷鏈物流中心、停車場、卸魚場,必須排除土地上之所有物,包括外籍漁工在岸上的生活休憩空間,為了暸解外籍漁工基本生活水準是否因此受到影響,而立案調查。
查案監委表示,屏東東港鹽埔漁港分為東港與鹽埔兩泊區,長久以來,漁港發展皆以東港泊區為主;雖然東港鹽埔漁港設有多處友善漁工設施,可供外籍漁工隨船返港後於岸上使用,但都位於東港泊區,而鹽埔泊區則無這樣的設施,對於漁船停靠於鹽埔泊區的外籍漁工則難以使用相關的公共設施。
調查報告指出,漁業署與屏東縣政府未正視外籍漁工基本的生活水準,在無任何配套協助前,早已拆除菲律賓籍漁工之休憩區,雖然在本院調查後,漁業署已將外籍漁工岸上休憩場所納入漁港規劃,在土地完成撥用前,亦回應設置臨時休憩場所。但此項規劃卻未將不同國籍漁工之宗教信仰、民情與特性差異納入考量。
此外,調查報告提到,屏東縣政府聲稱有照顧外籍漁工的相關規劃,但又稱第一類漁港為中央權管,該府僅有建議權等,忽視屏東縣政府本也有照顧在地漁民及漁工的責任,漁業署、屏東縣政府均應對此檢討改進,積極協力合作。
查案監委指出,外籍漁工在漁船工作與生活的空間確實有限,返港後,岸上基本及生活設施卻仍有不足,提供外籍漁工於岸上可休憩、聚會、煮食、分享、信仰等功能的空間,除了有助於安定與慰藉這些離鄉背井、遠漂來台工作之外籍漁工的心靈與精神,更能幫助穩定和諧友善的勞動關係,永續我國漁業的發展。也是國際潮流對漁工人權日益重視友善外籍漁工所關注的要求。
監察委員紀惠容、王幼玲視察時,聆聽當地外籍漁工在岸上的聚落空間生活情形與所遇問題。(監察院提供)
浮球內為當地漁工自發性依自己能力捐獻金錢的公基金。(監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