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電視撤換董總公文被複製外流 NCC:交政風調查
NCC今日召開第1037次委員會議,會後由副主任委員翁柏宗對外說明。(記者鄭瑋奇攝)
〔記者鄭瑋奇/台北報導〕「鏡電視」企業界股東派的三董一監集體請辭、資金中資疑慮、是否有借名登記、有無違反申設時的附加條款等爭議持續延燒,今年9月三董一監行文NCC打算撤換董事長鄭優、總經理蔡滄波時,公文被整本「拷貝」流出。NCC副主任委員翁柏宗表示,週一(10月17日)委員會已交換意見,將交由政風單位去調查。
鏡電視企業界股東委派的三董一監黃俊彥、陳宏守、郭蕙蘭以及王金山,日前集體請辭後,導致董事會無法運作,外傳兩大股東有意出脫股權,恐違反鏡電視申設時附款規定。翁柏宗表示,現階段已有看見鏡電視說明要盡快召開股東會,當初鏡電視申設時,附款中也有6年的執照期間內禁止移轉股權規定,避免特定人士透過申設成功馬上賣掉的脫序行為,若有相關事證就是違反附款,會依法來處理;另外,鏡電視若要增資,原股東無異議,符合公司法就沒有問題。
另外,有NCC前委員上網路節目,指衛星頻道電視台資本額法規只要求5000萬元,NCC在鏡電視案中有大量的附加條款,並要求鏡電視資本額要有20億,可能有不當連結。翁柏宗表示,法規確實規定資本額最低門檻是5000萬元,但主要還是要看是要做什麼頻道內容,鏡電視是要申設做新聞頻道,它在申設當時的資本額就已經有13.5億左右,當時到NCC委員會陳述意見時,鏡電視是自己補充說明要把實收資本額增加到20億,NCC只是把它承諾轉成附款;現在傳出它11月底就會有資金缺口,也可看出一個新聞頻道應該是需要有這些資金。
翁柏宗表示,目前鏡電視已有將增資至20億元提出,不過因為是跟董監事變更案包裹成一個案一併申請,目前NCC還在審查當中,上週已陸續邀請董事長鄭優、董監事等人前來陳述意見,近期會再邀請股東做意見陳述,釐清鏡電視有無要繼續經營、是否有中資疑慮、股東待辭問題、是否有借名登記、有無違法附款等,目前都還在程序當中。
至於現在三董一監辭職,鏡電視提出的董監事變更及增資案是否會撤案,以及先前鄭優到NCC陳述意見時說要增資到40億元是否有下文。翁柏宗說,撤不撤案會尊重鏡電視,增資到40億元現在是沒有看見申請文件,只要它有正式公文來,就會依照衛廣法來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