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無障礙設施改善成效亟待檢討 監院糾正教育部
監察院。(資料照)
〔記者吳書緯/台北報導〕監察院今指出,教育部所屬校園無障礙設施改善成效亟待檢討,且統計資料由各校自行填報,未有覆核機制,正確性不足,教育部難辭監督與管理失當之責,經監委王榮璋、范巽綠、王幼玲提出調查報告,監院教文委員會15日通過對教育部提出糾正,並函請教育部偕同內政部營建署,督同各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確實檢討改進。
查案監委指出,「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自1970年6月2日公布已逾42年,教育部推動校園無障礙政策迄今30餘年,截至2022年3月30日之統計,「無障礙設施」、「無障礙電梯」及「無障礙停車位」,共計有11萬4604「處」應設置,1萬5074「處」需設置惟尚未設置,1萬5917「處」老舊或未符新規定待改善,不合格率27%,改善成效亟待檢討。
此外,查案監委發現,上述統計資料係由各校自行於網路填報,直轄市、縣(市)政府除未有覆核機制及正確性不足外,亦有部分學校未落實填報。
查案監委表示,調查期間參酌教育部「無障礙校園環境管理系統」網站數據,並對照2019年底與2022年3月底之統計資料,全國校園無障礙設施統計數據持續變動而礙難瞭解改善情形,隨後又以維修為由關閉該網頁,且以「處」為單位進行統計以美化改善成果,無法掌握現有符合無障礙規定之「學校數」,基礎資料之盤點工作仍未盡健全。
查案監委批評,教育部致使學生被迫在安全措施不足的環境中攀爬樓梯,甚至被要求轉學、拒絕入學等嚴重影響身心障礙學生權益之情形,且未能積極提出改善優先順序及改善計畫,均難辭監督與管理失當之責。教育部允應全面盤點有關預算及無障礙設施環境現況,建立專業輔導改善機制,確實督導地方政府及所屬學校,持續積極辦理有關業務。
最後,查案監委說,教育部允應督同各地方政府確實辦理國民中、小學各年級特教生人數及障礙類別等統計工作,據以預測、追蹤身心障礙學生升學流向,及早規劃建置學生就學所需,完整垂直水平、暢通且安全之無障礙通路,並督導各國、高中就特殊教育學生之學習、活動需求妥為提早準備因應。
查案監委指出,建構校園整體無障礙環境,加強學校行政主管、教職生之無障礙校園環境認知,避免部分學校因無障礙學生就學及相關處遇規劃未盡周全,進而引起爭議,以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身權法、身心障礙學生支持服務辦法等有關規定之規範,並實現特殊教育法適性化、個別化、社區化、無障礙及融合之意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