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公司化」分基金處理短期債務 今年底前核定16子法
〔記者陳心瑜/台北報導〕交通部今天(21日)上午召開「台鐵公司」推動會報第2次會議,會中盤點財務資產組等5項子法,完成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並表示預計今年底前完成16項子法核定。
交通部表示,今天的會議由交通部政務次長胡湘麟主持,邀請行政院交通環境資源處、主計總處,以及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鐵道局、人事處、會計處、總務司、法規會、路政司等共同參與,以掌握各分組子法審理情形及台鐵局與工會協商進度。
交通部表示,今天針對工作期程規劃提出報告,並說明組織、任免、薪資、陞遷、待遇、退休等議題討論情形;財務資產組就5項子法進行初步盤點後,完成交通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修正草案,提經這次推動會報確認。
交通部指出,基金修正草案是為處理台鐵局既存短期債務,將以在交通部交通作業基金下成立分基金,統籌台鐵局撥入資產及債務管理作業,基金存續至債務清償完結時結束,現已循法制作業進行中;針對工會關切成立基金需撥入資產議題,已責成台鐵局應儘速釐清移撥資產、資產價值及處理程序,以利後續向行政院爭取,順利成立基金及處理債務。
由於台灣鐵路工會仍對於償債基金、台鐵公司資本額、員工福利有歧見,交通部則強調,目前研議子法階段需工會共同參與。
另外,交通部說,截至目前已與工會召開4次會議,工會持續關切資本額設立、職工福利金、留才及薪資待遇等議題,已請台鐵局持續與工會溝通說明,勞資協商期需至少3個月,對於推動會報討論過之子法仍可表達意見。
交通部表示,「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6月22日總統公布後,交通部隨即成立台鐵公司推動會報,朝2024年1月公司成立目標前進,並以今年底完成16項子法核定為優先要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