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勞動局長涉以標案替黃珊珊拉票 政風處僅「建請記過1次」
台北市政風處長林炤宏在議會報告說,勞動局長陳信瑜(左)言論不當,建請行政處分,予以記過一次之處分。(資料照)
〔記者楊心慧/台北報導〕台北市勞動局長陳信瑜涉於上班時段,藉由標案公然向工會要求支持副市長黃珊珊,藍綠議員質疑違反行政中立、更涉嫌期約賄選,台北市長柯文哲將陳信瑜送政風處調查,政風處長林炤宏今天下午在議會報告說,陳信瑜言論不當,依公務員服務法,建請行政處分,予以記過一次之處分,以示市府堅守行政中立立場。
台北市政風處下午在議會大會提出陳信瑜涉違反行政中立的調查報告,調查結論指出,尚查無陳信瑜涉犯貪瀆、政府採購法或刑法有關規定的事證、尚查無陳信瑜構成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的行求和期約賄選的要件。
台北市人事處報告,陳信瑜屬政務官,非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適用對象,茶會也不是「選舉活動」,但陳信瑜在茶會活動中有不當發言,容易讓外界對於市府行政中立產生質疑。
政風處長林炤宏說,陳信瑜身為局處首長,沒有謹慎審酌所辦業務活動時間、場合,未充分慮及個人職務角色立場,針對部分工會提出業務補助案遇到問題,陳信瑜的言行易令人誤認標案辦理過程可藉事前關說偏袒。
林炤宏指出,針對今年底市長選舉,支持副市長黃珊珊等言行,恐遭外界聯想期約賄選疑慮,和北市府標舉的正直誠信、公開透明施政形象有違,造成社會輿論訾議,嚴重影響機關形象,顯涉有違失。
林炤宏說明,此案建議依「公務員服務法」第5條、22條規定,並參照「台北市政府及所屬各機關公務人員平時獎懲標準表」第6點第2款「言行不檢,有損機關或他人聲譽,情節較重者」規定予以記過一次處分,於其人事資料註記劣蹟,以示市府堅守行政中立立場。
台北市政風處到議會報告勞動局長陳信瑜涉違反行政中立的調查報告,建請予以記過一次之處分。(記者楊心慧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