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機關持續「去法院化」 法務部更改法條相關文字
法務部落實司改會議決議,把檢察機關去法院化。(記者吳政峰攝)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檢察機關過去的名稱前方,均掛著法院的抬頭,以至於人民搞不清楚法院跟檢察署有何分別,為了避免外界有球員兼裁判的錯誤認知,2018年起,檢察署招牌正式刪除法院字眼,並且陸續修正相關法規用語,法務部16日再把「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正名為「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
軍事審判被凍結後,軍法官頓失發揮空間,為了讓這群人發揮所長,法務部2017年擬定「各級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讓軍法官得以借調檢察署擔任檢事官。
2018年檢察機關去法院化後,法務部就逐步替相關法規正名,16日再把上述法條更名為「各級檢察署及其檢察分署借調國防部所屬軍法官辦理檢察事務官事務作業辦法」,並配合刪除辦法第二條中有關於「法院」的文字。
法務部指出,此舉是落實司法改革會議中,關於打造中立、透明檢察體系的各級檢察署名銜「去法院化」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