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C組織法修正案三讀 綠籲速行使人事同意權
立院昨三讀通過NCC組織法修正案,代理主委翁柏宗將無法繼續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資料照)
〔記者李文馨、林欣漢/台北報導〕立法院院會昨三讀通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組織法第十六條條文修正案」,NCC代理主委翁柏宗自十二月一日起將無法繼續延任和代理主委職務。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受訪表示,後續是否補提名,尊重行政院決定,並呼籲立法部門應盡快行使NCC人事同意權,避免獨立機關空轉、運作癱瘓。
NCC其中四位委員任期已於七月卅一日屆滿,行政院雖依法提名四位新任委員並於四月卅日送抵立院,不過在野黨團數度於程序委員會阻擋人事案,直至七月十二日才付委,但迄今仍未展開人事案實質審查程序。
由於翁柏宗自十二月一日起不再具有代理主委資格,NCC只剩三位委員,內部運作將面臨停擺。國民黨團書記長林思銘表示,希望執政黨儘速將NCC人事案排入交通委員會議程,在野黨團會秉持嚴格審查的原則,適當的人選一定會讓他通過。
民進黨籍交通委員會召委陳素月受訪指出,藍白過去對翁柏宗意見多,NCC人事案在程序委員會超過七次遭暫緩列案或未處理,加上藍白聯手修改NCC組織法,若排審人事案一定會受到在野杯葛;她強調,後續法案待總統公告生效,再看政院是否要補提名,會儘速召開公聽會並排審。
吳思瑤表示,NCC人事同意權還是要依法規、依程序進行,立法部門應盡快行使NCC人事同意權,避免獨立機關空轉、運作癱瘓;至於後續是否補提名,尊重行政院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