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審、陪審兩制併行 司法院:有違平等原則
台灣陪審團協會今天召開「反對民進黨封殺『陪審制』」記者會。(記者謝君臨翻攝)
〔記者陳慰慈/台北報導〕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本週密集排審「國民參與刑事審判法草案」,台灣陪審團協會今指出,司法院去年與民團就陪審制、參審制共同試行6年達成共識,並擬訂兩制併行草案,但今年卻在完全沒和民間溝通的情況下,只提出參審制的立法草案送交立法院審議,批司法院欠缺誠信,對此,司法院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從未就此與民團達成共識,今年2月曾發布新聞稿澄清回應,本月23日也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的公聽會公開說明,兩制併行有違平等原則。
司法院表示,推動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過程中,為廣泛蒐集、傾聽各界聲音,以因應立法審議過程中的各種建議與主張,因此於去年初與民間司改會及陪審團協會的代表進行協商,會中對於是否在原有兩院會銜版草案之架構下,參考陪審制元素另行增訂等相關議題,進行溝通與討論,後法務部代表也加入協商,三方協商結果分歧,並無共識,對民團指責「欠缺誠信違背承諾」,深感遺憾。
司法院指出,「國民參與刑事審判制度」是我國司法改革的重大變革,「國民法官」制符合我國國情、法制,陪審制與我國國情、法制不合,唯恐水土不服,若兩制併行,因兩種制度與相關配套都不相同,例如多人共犯一罪之情形,有人選陪審,有人選參審,將無法運作,而且相同罪名,卻出現不同審理制度、上訴制度,更違反平等原則。
司法院認為,實務上,審、檢、辯三方要熟稔包括現行專由職業法官審判在內的兩種訴訟制度,已需經過相當時日的熟悉與培訓,何況不具法律專業的素人法官也需要學習相關知識,假如貿然採取參審、陪審兩制併行,也會讓國民法官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