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求撤銷黨產凍結處分敗訴 國民黨:上訴最高行政法院
黨產會2016年8月緊急凍結國民黨的永豐銀行帳戶7億餘元,國民黨申請撥用又遭拒,因此打行政訴訟請求撤銷黨產會的處分;案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3年多,今天宣判,認定黨產會處分無誤,判國民黨敗訴,可上訴;對此,國民黨今天下午聲明表達遺憾,並稱將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以維權益。(資料照)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針對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判決駁回國民黨請求撤銷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黨產處字第105002號及第105003號凍結處分,維持黨產會凍結國民黨永豐銀行中崙分行帳戶及台灣銀行本行支票,國民黨今天下午聲明表達遺憾,並稱將依法上訴最高行政法院,以維權益。
國民黨指出,黨產會105年9月20日第一次凍結該黨永豐銀行帳戶存款,及命台灣銀行本行支票禁止兌現,曾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在同年11月4日判決停止執行,隨即黨產會在同年11月7日召集臨時委員會,在未經調查並罔顧該黨係將其中在105年8月31日兌現支票5200萬元,全數作為105年8月份全體員工薪資的事實,而且永豐銀行帳戶中有該黨105年1月至9月20日黨費收入2億2284萬5877元,就以有脫產疑慮,執意作成相同處分,凍結該黨永豐銀行帳戶存款及台灣銀行本行支票,此後黨產會就實質管理該黨前述帳戶金額以及支票支用方式,共計8億3220萬元。
國民黨進一步指出,黨產會又於105年11月7日上午8點30分召開臨時委員會,該會議在同日上午9點9分結束,但凍結處分的書面文件竟然在8點50分就已經傳真送達台灣銀行及永豐銀行,當時黨產會的會議尚未結束,該黨要調查該次會議是否在足額委員出席情況下作成會議,黨產會卻稱已無會議錄音。
國民黨表示,行政法院做為法律的守護者,應正視行政機關法制崩壞的情形,發揮撥亂反正的責任,該黨深信法治是民主國家不可缺少的要素,為維持正常法治國家的運作,將向最高行政法院提出上訴,以維綱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