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廣追徵案 光華聲請停執駁回確定 黨產會:尊重
行政院黨產會9月認定中廣公司已移轉他人土地追徵77.3億元。事後,光華投資公司以「利害關係人」聲請停止執行,遭北高行法院駁回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日駁回抗告確定。對此,黨產會表示,尊重法院裁定。(資料照)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行政院黨產會9月認定中廣公司已移轉他人土地追徵77.3億元。事後,光華投資公司以「利害關係人」聲請停止執行,遭北高行法院駁回再提抗告,最高行政法院今日駁回抗告確定。對此,黨產會表示,尊重法院裁定。
黨產會日前認定,針對帝寶基地等中廣已移轉第三人,無法返還給國家之不當黨產,依黨產條例追徵77億3138萬9185元。
據悉,身為好聽等4公司債權人的國民黨營「光華投資公司」,認為原處分執行後,將造成其難以回復的損害,也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原處分。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定光華並非原處分的相對人,對於原處分沒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不符合聲請停止執行資格要件,應予駁回。該案經抗告,最高行今日駁回確定。
對此,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表示,中廣董事長趙少康說只買中廣股權,沒買中廣資產,而黨產會對中廣的處分是採追徵及移轉國有,並不涉及中廣股權部份,也不影響中廣公司內部營運。
施錦芳指出,光華投資公司要以利害關係人主張停止執行,想當然爾會被駁回,因為這並不符合停止執行要件,黨產會處分是針對不當黨產不動產,光華怎會是利害關係人,可想而知兩行政法院均予以駁回,對法院裁定黨產會「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