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堵不法跨國婚媒另起爐灶 內政部拍板修法
移民署網站可查詢到經政府許可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的團體名冊。(圖擷取自內政部移民署網站)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為確保跨國婚姻媒合經營品質,內政部在今日部務會報中通過修正「財團法人及非營利社團法人從事跨國境婚姻媒合許可及管理辦法」,對不法團體設計防堵條款,將來從事跨國婚媒的法人若遭廢止許可,代表人4年內不得再申請擔任其他跨國婚媒的代表人或工作人員,藉此防堵不法團體另起爐灶。
內政部表示,過去曾有婚媒法人在遭廢止許可前後,另外申請成立新的跨國婚媒法人來續行不法,影響民眾對法人的信賴,因此本次特別修正相關辦法,明定遭廢止許可之法人,其代表人4年內不得再申請擔任其他跨國婚媒的代表人或工作人員,也不得同時任職於不同的跨國婚媒法人,以保障民眾權益。
為給予違法者自新機會,並考量民眾職業自由與比例原則,本次也一併調整不得申請從事跨國婚媒的管制年限,對於僅違反行政法規者,調整為管制4年;違反刑法而刑責較輕者管制10年,其餘仍為永久管制。
此外,為簡政便民,這次也將跨國婚媒許可證的有效期限,從原本的3年放寬為4年,以簡化申請許可證的作業。
內政部表示,經政府許可從事跨國婚媒的合法法人團體共有33家,均可在內政部移民署網站瀏覽查詢,未來政府會針對從事跨國婚媒法人嚴加把關,本修正草案後續將依法制作業程序,於近期發布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