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修法初審通過 擬增6525公頃補償面積
夷將.拔路兒說明,若是順利修法通過,禁伐補償面積預估將增加6525公頃。(資料照)
〔記者黃欣柏/台北報導〕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初審通過「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草案」,依照修正條文規定,未來新北烏來、台中谷關等都市計畫區內的原保地將納入補償範圍,預估將增加6525公頃補償面積、約2億元左右之補償金,全案仍需送交黨團協商。
內政委員會今日審查時,全數按照行政院提案版本通過,初審條文除了將條例名稱修正為「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及刪除造林相關條文文字,避免與造林業務混淆外,也明定原住民保留地劃定為禁伐區域的條件為「依法編定為林業用地或適用林業用地管制」、「依法劃設為保護區或水源特定區」、「依法劃設為國家公園之區域」與「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實施禁伐之必要」。
依照原民會主委夷將.拔路兒說明,若是順利修法通過,禁伐補償面積預估將增加6525公頃,包括保護區或水源特定區3513公頃、國家公園2435公頃及其他應禁伐之區域577公頃,具體區域包括花蓮縣秀林鄉、新北市烏來區、桃園市復興區及太魯閣國家公園等。粗估每年補償金額將增加近2億元,約4萬人獲補償。
內政委員會召集委員、民進黨立委李俊俋在審查完竣後表示,本案後續將送交黨團協商,他將努力在本會期內將法案送入院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