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來台?管浩鳴:待台灣總統選舉結束後才投案
管浩鳴(右)、陳同佳(左)。(歐新社)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承認在台灣殺害女友後逃回香港的陳同佳前天(23日)洗錢罪刑滿出獄,港府稱其願就在台灣殺害女友赴台投案,我陸委會派檢警赴港押人卻遭拒,台港上演角力。陪伴陳同佳的香港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指出,陳同佳赴台計畫可能暫緩3個月,待台灣總統選舉結束後才到台灣投案。
《南華早報》報導,陳同佳問題在於,理論上陳同佳屬於自由人,香港無法以他在台灣犯下謀殺的罪嫌起訴他,另一個問題是台港缺乏司法互助協議。報導指出,台灣提出要由台灣警方將陳帶至台灣,港府強烈回應「不可接受」,親中派香港立法委員梁美芬表示,陳可以等到1月份台灣大選後才赴台,這樣較不會成為政治談判的籌碼;管昨天也稱陳週五不會前來台灣。
報導引述消息人士說法,香港不可能同意正式的司法互助協議,根據香港法令,不得與中國「任何地區」做出司法互助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