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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每年收案300萬件 高達4成是強制執行案

司法院每年新收案件逾300萬件,其中4成為強制執行案件,為了節省郵資,司法院開發出線上聲請強制執行系統。(記者吳政峰攝)

司法院每年新收案件逾300萬件,其中4成為強制執行案件,為了節省郵資,司法院開發出線上聲請強制執行系統。(記者吳政峰攝)

2019/08/30 20:59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司法院統計,每年新收案件高達300萬件,其中4成為強制執行案件,聲請人與地方法院之間採取人工作業及郵遞寄送,耗費龐大社會資源與成本,為此,司法院資訊處開發出「民事強制執行線上聲請系統」,供民眾線上聲請,免跑一趟,30日正式上線。

司法院表示,強制執行案件每年均高居司法院新收案件數的第一位(2018年佔比為42%),近年來更超過130萬件(其中約有100萬件來自金融機構),但聲請人與地方法院之間仍採人工作業及郵遞寄送,耗費龐大的社會資源,因此,2018年以委外建置暨營運案(BO)公私協力方式,依此開發出公平服務各類聲請人所需要的系統功能。

司法院指出,本系統前經台北富邦、日盛、凱基與台新4家銀行參與3個月試營運,並由台北、士林、新北與桃園4所地方法院受理試辦,共計完成200餘件電子書狀之遞送,已累積許多實務經驗,經評估後決定正式上線。

司法院提醒,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凡經由本系統向法院傳送民事強制執行事件的書狀,聲請人的使用服務費是每件40元,同案後續補狀每件為16元。不過,未來法院受理案件聲請時,是採取郵寄遞狀和電子傳送的雙軌並行,因此聲請人如果不使用本系統,仍然可以維持傳統的作業模式。

此外,在債權憑證等執行名義尚未完成電子化之前,聲請人經由本系統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時,除原第一審法院外,都必須另寄送執行名義正本,以供執行法院查驗。

司法院把系統功能特色分列如下:

一、採用政府憑證註冊帳號:聲請人一律使用政府核發之自然人或工商憑證等IC卡,向「司法院電子服務認證平台」(網址:https://efiling.judicial.gov.tw/JSS/INDEX.jsp )註冊帳號。

二、編輯聲請書狀輕鬆上手:本系統提供各類書狀範本,聲請人只要填寫必要欄位並上傳證據附件影像即可完成書狀編寫。

三、分案訊息通知即時掌握:法院分案後之案號和承辦股別,以及補狀通知等公文書均立即回傳,聲請人可隨時在線上掌握辦案進度。

四、繳納執行費用經濟便利:聲請人送件後可利用本系統提供之線上繳費服務(包括:全國繳費網、Web ATM晶片金融卡及虛擬帳號3種),且提供整批繳費功能,以節省轉帳匯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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