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送中》「港澳條例」人道援助香港 蔡英文當年起草的
香港「反送中」情勢緊繃,中國政府正調動武警到香港邊境待命,我政府將依「港澳條例」,對香港民眾伸出援手。圖為香港16日晚間學生團體在中環遮打花園舉行「英美港盟、主權在民」集會。(資料照,路透)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香港「反送中」情勢緊繃,中國政府正調動武警到香港邊境待命,我政府將依「港澳條例」,對香港民眾伸出援手。熟悉法規的人士說,「港澳條例」清楚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遭危害的港人提供協助;面對香港現今局勢,「港澳條例」可說高瞻遠矚,而此一條例正是由蔡英文總統在政大教授任內起草的。
事實上,蔡總統在6月11日聲援香港的臉書,一開始就提到,她參與過「港澳條例」起草;蔡總統是在1994年至1995年、政大教授任內,接受當時陸委會委託,擔任「港澳條例」起草研究小組召集人。
「港澳條例」第18條規定,「對於因政治因素而致安全及自由受有緊急危害之香港或澳門居民,得提供必要之援助。」熟悉法規人士表示,這是提供港人形同政治庇護的法源基礎,比「難民法」草案還要寬鬆,港人更容易申請留在台灣。
他解釋,如港人申請來台「停留」,在網路上辦簽證可停留一個月、書面申請可以停留3個月,並且再延長3個月。如申請「居留」或「定居」,有16種情況可以適用,包括直系血親或配偶在台灣地區設有戶籍、具有專業技術能力並取得香港政府執業證書、或有特殊成就、在台灣有台幣600萬元以上投資等規定。
「難民法」草案中,申請難民認定有一定程序,身份確認相當嚴格,不僅主管機關得先向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請求協助認定,或透過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辦事處轉介,主管機關也要調查、申請人還要舉證、接受面談等,程序繁雜。相較之下,「港澳條例」申請來台的作業相對單純容易。
「港澳條例」是在1997年4月公布實施,當時正值香港主權移轉之際,為因應港澳情勢,因此在第60條也設計「總統緊急命令權」,因應香港或澳門情況發生變化,可停止適用該條例一部或全部,而停止適用後,如未另定法律規範,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