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懲會將公開審理管中閔兼職案 國民黨智庫質疑政治力操作
國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永萍(左)解讀管案所以會公開審理,正是因為蔡政府知道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如果沒有公開審理,就無法直接讓審理本案的公懲會委員做出對管中閔不利的事。(資料照)
〔記者施曉光/台北報導〕公務員懲戒委員會預定7月2日審理台大校長管中閔違法兼職案,國民黨智庫今日上午召開「『公』懲會『管』很大?! 」記者會聲援管中閔,與會者質疑公懲會將主動公開審理本案,明顯有政治力操作。
國民黨立委參選人李永萍表示,有關公務人員兼職問題,過去政府都有清楚的函示,這次是蔡政府為了要把管中閔除之而後快,才會鬧到今天連公懲會都已經變成打手,加入「東廠」的行列。
李永萍說,公懲會不只是「『管』很大」,根本就是「大砲打小鳥」,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她解讀管案所以會公開審理,正是因為蔡政府知道在法律上站不住腳,如果沒有公開審理,就無法直接讓審理本案的公懲會委員做出對管中閔不利的事。
她強調,蔡英文總統在網路上有網軍,而且最近無往不利,只要在網路上引導輿論,就可以逼迫原本應該就法論法的公懲會委員因為害怕輿論,不得不屈從,最後做出違反法律甚至自由意志的決定,所以她勸管中閔一定要打司法戰到底,不能屈服。
泰鼎法律事務所律師葉慶元表示,監察院彈劾管中閔就有很大的問題,有關公務員兼職問題,過去有很多函示,像管中閔幫媒體撰稿獲取報酬,以往都不算是兼職,監察院卻一改過去函示規定,直接解釋認定管中閔兼職,違反罪行法定主義。
他說,這件事已經影響大學學術自由,民進黨政府只要大學校長人事與當局色彩不同,就用盡各種管道打壓,他擔心未來還會有什麼俊彥之士願意來台灣從事教育工作?
信律國際法律事務所律師王瀚興則認為,依照公務員懲戒法第九條規定,公務員懲戒處分有免除職務、撤職、剝奪或減少退休金、休職、降級、減俸、罰款、記過、申誡等多項情形,以前教育部長吳茂昆有許多涉及利益迴避及違法狀況下,只得到公懲會判記過處分來看,如果未來公懲會還是接受監院彈劾理由,理論上應該公平起見,管案應該最多只判記過以下或申誡處分,才比較合乎比例原則,否則就是因人設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