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中條例四面楚歌 專家:港府解決困局還有兩條路可行
〔記者吳政峰/台北報導〕香港特區政府以港女命案為名修「逃犯條例」,讓逃犯可移交中國審理,引爆港人不滿,日前聚集百萬人上街遊行,要求停止修法,美國、加拿大、歐盟等國也極其關注此事,港府雖四面楚歌,仍堅持把修正案送立法會二讀,態度強硬。事實上,法界人士認為,若要解決港女命案爭議,其實可透過簽備忘錄或修法引渡僅納台、澳兩種方式處理,侵害幅度較小。
一名熟知香港法律的實務界人士指出,港女命案發生地在台灣,兇手陳同佳逃回香港,但因香港沒有偵辦境外殺人的法源依據,導致全案停擺,港府為了把犯人引渡到台灣受審,想到的是修「逃犯條例」,讓引渡合法化。
他解釋,現行的逃犯條例把中國排除在可引渡的國家之外,而港府又把台灣視為中國的一部分,自然就不能把陳同佳引渡台灣受審,港府本次企圖修法解決這個問題,打開「送中」大門,卻沒想到引起港人疑慮,擔心大門一開,日後中國隨便安插一個罪名,「想要誰就要誰」,香港的自由民主恐崩解。
通案處理可簽司法互助 個案可採備忘錄
他認為,港女命案爭議可用通案與個案兩層次探討,通案部分,如果香港願意與台灣簽訂平等互惠的司法互助協議,未來只要發生類似案件,都可透過這個有法律效果的協議依循,屬於最佳的選擇,惟雙邊協議多為兩個政治實體簽署,港府得要先承認台灣的司法主權才簽的下去。
若不簽司法互助協議,個案部分,可仿照英商林克穎模式,簽定備忘錄,雙方約定何時何地用何種方式交人,採個案移交方式把陳同佳移送台灣受審,這種方式無須修法,爭議最小。
另一名法界人士則認為,送中大門一開,不只影響港人權益,連過境香港的台人或外國人也可能出現問題,尤其華為公主孟晚舟爆發後,美、加人士更擔心遭到中國報復,讓本次修法拉升到國際層級。
他表示,港府要修法處理港女命案,其實只要在逃犯條例中,把台灣、澳門列入可引渡的地區即可,根本無須特別把中國納入,港府硬要送中,作法令人匪夷所思。
不過他也解釋,中國請求引渡逃犯仍需經過香港法院核可,香港目前仍有獨立法治,理論上還是有公正的法官把關准駁,除非法院已經不獨立了;另,港府強調政治犯不會送中,他也認為,較麻煩的是中國把政治犯包裝成罪犯,安插刑事罪名請求引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