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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20公民團體聲明 籲政府管制港警入境、港資來台

    為了因應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20個台灣公民團體,今日發出4點聲明。圖為香港民間團體呼籲抵制《逃犯條例》。(路透)

    為了因應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20個台灣公民團體,今日發出4點聲明。圖為香港民間團體呼籲抵制《逃犯條例》。(路透)

    2019/06/11 21:16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為了因應香港政府修訂《逃犯條例》,包括台灣公民陣線等20個公民團體今日發出4點聲明,除了希望世界關注香港民主人權狀況以外,也要求台灣政府在重新檢視目前香港情勢後做出因應,像是優先管制香港公務員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之港資來台等。

    台灣公民陣線在臉書上張貼聲明,除了支持香港人要求香港政府撤回修訂《逃犯條例》的訴求與行動,也提出4點呼籲。

    據該聲明呼籲,6月17日立法院召開的臨時會應邀集行政院相關部會首長,對於《逃犯條例》將嚴重威脅我國國人過境或入境香港的人身自由,提出因應報告,並且發布聲明要求香港政府停止該威脅我國人人身自由之條例修訂。

    其次,公民團體建議,倘若香港立法會通過條例修訂,我政府可依據《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六十條」,研擬發布緊急命令停止《香港澳門關係條例》部分適用。

    另外,該聲明呼籲,政府應優先管制香港公務員及中資具重大影響力之港資來台。在公務員方面,聲明指出,香港公務員、警察入境台灣,應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不再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11條規定。在中資方面,香港居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來台投資,如果沒有出具「陸資無重大影響力切結書」者,應依照《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提出申請,不再適用《香港澳門關係條例》第31條規定。

    最後,該聲明也呼籲,「各國共同檢視香港民主人權狀況,決定限縮、取消或延續香港不同於中國各省的『獨立關稅地位』、『特殊法律地位』或『特殊國際地位』,以阻止中國不斷傷害香港民主、人權及法治現況。」

    該聲明獲得包括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革基金會、島國前進、經濟民主聯合等20個公民團體連署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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