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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圓爸痛毆妻小影片涉違兒少法 監委要查

新北市林姓男子因不滿小孩買肉圓沒加辣,竟動手毆打兒子並對妻子勒脖。在引起公憤後,林男表示自己將公開道歉。(圖擷自爆廢公社)

新北市林姓男子因不滿小孩買肉圓沒加辣,竟動手毆打兒子並對妻子勒脖。在引起公憤後,林男表示自己將公開道歉。(圖擷自爆廢公社)

2019/01/14 15:47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近日媒體報導,新北市一名男子因兒子買肉圓沒加辣,竟動手痛毆妻小。然而,影片曝光後,被虐兒童的長相和聲音未經特殊處理而可供辨識,已涉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監察委員王幼玲表示,將了解衛生福利部等相關單位是否對媒體進行調查,如違法最高開罰15萬元,並命其限期改正。

根據兒少法第69條規定,宣傳品、出版品、廣播、電視、網際網路或其他媒體對受到身心虐待之兒童不得報導或記載其姓名或其他足以識別身分之資訊。

然而,監委王幼玲發現,各家媒體昨透過電視、網路播放這段父親打罵孩子的影片時,幾乎都保留了足以識別兒童身分的資訊,包括長相或聲音,部分媒體在反應後,已在畫面加上馬賽克處理,但聲音未經變聲處理,仍足以識別兒童身分,已侵害兒童權利。

王幼玲表示,將了解衛生福利部及地方社政機關是否針對各家媒體進行調查,以確認影片是否違反兒少法相關規定,如違法,須依法開罰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並命其限期改正。

☆自由電子報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撥打113專線,透過專業社工員接線服務,將可盡快救援在生命危機中的兒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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