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姿妙被控濫用第二預備金 監委展開全國性調查
宜蘭縣長林姿妙被告發擔任羅東鎮長期間濫用公所第二預備金,監委將展開全國性調查。(資料照,記者林敬倫攝)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監察委員趙永清接獲陳情,指宜蘭縣長林姿妙擔任羅東鎮長期間,疑濫用公所第二預備金,不當補助社團、學校、宮廟等活動經費,經函請羅東鎮公所及審計部說明後,趙永清認為,全國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皆有類似情形,為深入了解相關單位有無濫用第二預備金進行不當補助,今申請自動調查。
林姿妙遭媒體踢爆涉嫌違法濫用第二預備金556萬元,民進黨立委鄭寶清、高志鵬、陳亭妃、蔡易餘等人去年10月前往監察院,告發林姿妙濫權瀆職,涉嫌違反「預算法」及「貪污治罪條例」,要求監委立案調查。
監察院值日委員趙永清受理陳訴後,函請羅東鎮公所及審計部說明,認為全國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皆有類似情形,因此,就相關單位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捐助民間團體經費情況衍生問題,深案性瞭解相關疑義。
監委趙永清指出,各相關單位在審核時,疑未發現有民間團體以同一活動向超過兩個以上的機關提出補助、捐助的情況;另有補助、捐助金額逐年增加;占第二預備金動支總數比率偏高;未選定適當補助;捐助案件績效衡量指標及效益評核項目;專案簽准補助、捐助案件過多等疑慮。此外,甚至還有補助轄區外宮廟、團體的情形,涉違預算法動支規定。
趙永清說,究竟各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公所有無浮濫動支第二預備金補助、捐助民間團體活動經費情事?有無涉及制度面及執行面缺失?相關疑義均有深入瞭解的必要,今申請自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