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轟「卡反空污公投」 詹順貴:公文不到2小時出手
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說,環保署回覆中選會公文內簽,在他的辦公桌上停留不到2小時就送出去,國民黨胡亂指責。(資料照)
〔記者劉力仁/台北報導〕國民黨立委盧秀燕批評,4月3日提出降低火力發電公投案,經歷聽證會、補正等程序,至今78天仍未通過,恐趕不及完成第二階段連署並進入年底公投投票,中選會「為杯葛而杯葛、為刁難而刁難」;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林德福說,資料送交經濟部、環保署,放在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的桌上卡到現在;詹順貴反擊,公文不到2小時出手。
詹順貴說,盧秀燕原本提案文為《為改善空氣污染,減少由火力發電廠所排放PM2.5對國民健康之危害,你是否贊成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所謂「逐年降低」,每年究應降多少不夠明確,所以,被要求補正,這算刁難嗎?
之後盧秀燕將公投主文修正為《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而將為改善空污的目的改至理由說明,並主張這是創制性公投。
所謂「創制」,依司法解釋,是「從無到有」;「複決」則是對既有政策的反對或修正。蔡政府上台後,先後由林全前院長與賴清德院長於去年4月、12月間召開記者會宣布由環保署研擬蔡政府「空氣污染防治策略」與「行動方案」,空污治理、改善空氣品質是現階段蔡政府重要政策,國民黨此時再重複提創制性公投,程序上即會有是否適當、有無必要的疑義。
再就補正後的公投主文來看,「平均每年至少降1%」究竟以公投通過當年為基準年?或每年以前一年為基準年?
火力發電廠使用的燃煤,有燃煤與燃氣之分,二者單位發電量所產生的PM2.5、溫室氣體與重金屬,均有落差;新舊電廠所產生的空氣污染物質與量差距更大,因此新的主文,究竟是降煤優先?降舊優先?或不問燃煤、燃氣,也不問電廠新舊,一律每廠齊頭各降至少1%?都不清楚。
詹順貴說,環保署回覆中選會公文內簽,在他的辦公桌上停留不到2小時就送出去,這樣算積壓公文嗎?國民黨胡亂指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