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選區變更 南市竹縣各增1席、高屏各減1席
中央選舉委員會今天開會通過立委選區變更案。圖為中選會主委陳英鈐。(資料照)
〔記者鍾麗華/台北報導〕中選會今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第10屆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案,會議決定台南市與新竹縣各增加1席、屏東縣與高雄市減少1席,其餘各縣市並未變動,變更案將於5月31日前函送立法院同意。
中選會說,今年2月1日委員會議決議,第10屆立法委員直轄市、縣(市)應選出名額,採1席保障加漢彌爾頓法(最大餘數法),即第7屆計算方式分配。
依上開方式分配結果,台南市應選名額由5席調整為6席,高雄市應選名額由9席調整為8席,新竹縣應選名額由1席調整為2席,屏東縣應選名額由3席調整為2席,其餘直轄市、縣(市)應選名額未有變動。
中選會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35條、第37條規定,直轄市、縣(市)選出之立法委員,其名額分配及選舉區以第7屆立法委員為準,自該屆立法委員選舉區變更公告之日起,每10年重新檢討1次,如有變更之必要,應於本屆立法委員任期屆滿1年8個月前,將選舉區變更案送經立法院同意後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