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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拔管」公文沒明確「駁回」 律師:教育部玩文字遊戲

管中閔(資料照)

管中閔(資料照)

2018/05/08 10:48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管案不斷延燒,台大昨(7)日收到教育部5月4日發出的「拔管」公文,公文內容未明確使用「准」或「駁」字眼。對此,律師葉慶元表示,教育部公文未寫明「聘任」或「駁回」是在玩文字遊戲,想用此方法規避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教育部在心虛。

據《聯合報》報導,律師葉慶元表示,教育部不管聘或不聘都是行政處分,教育部不敢直接拒絕管中閔,因此公文中沒用「不核准」字眼,這是為了避免當事人提起行政訴訟,且沒有給管中閔公文副本。葉慶元認為,教育部公文要求台大遴委會重新遴選即是「不准」,台大還是可以提起訴願。

4月27日教育部決定「拔管」,取消管中閔的台大校長當選人資格,台大昨(7)日收到相關公文,公文指出,聘任國立大學校長是教育部的權限,管案違反正當行政程序,應立刻重啟遴選,對此台大抗議並將於5月12日召開臨時校務會議討論。

葉慶元表示,台大校長5月批准管中閔兼任台灣大哥大獨董即生效,當然要開始行使獨董職權;產學合作協議書是指台灣大哥大回饋給台大的金額,跟管中閔能否任職獨董是不同事情,若照金管會和教育部的說法,當選獨董後得等簽完產學合作協議書才能行使職權,這樣完全不符金融實務和一般公司實務,會造成公司治理癱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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