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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強化航行安全 船舶未落實自主管理擬禁航

強化航行安全,船舶未落實自主管理擬禁航,行政院院會明天將通過「舶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20年以上的高齡船舶,由目前每5年要做全船的一次特別檢查,改成每2年做一次特別檢查。(資料照)

強化航行安全,船舶未落實自主管理擬禁航,行政院院會明天將通過「舶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20年以上的高齡船舶,由目前每5年要做全船的一次特別檢查,改成每2年做一次特別檢查。(資料照)

2018/03/14 17:31

〔記者李欣芳/台北報導〕為強化船舶的航行安全,落實自主管理,並防止海洋污染,行政院院會明天將通過「舶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明定20年以上的高齡船舶,由目前每5年要做全船的一次特別檢查,改成每2年做一次特別檢查。

行政院這次修法並新增國內船舶新的安全管理措施,主要是落實船主對船舶的自主管理,修法明定載客人數達150人以上的客船,或者100噸以上的客船,以及500噸以上的貨船,船主要做好對船舶的監管,並做好對船員的訓練,未來經主管機關評鑑不合格,可施予禁航處分,並裁罰3到15萬元的罰鍰。

相關官員表示,未來符合上述條件的國內船舶若未能做好自主管理,經評鑑不合格,可予以禁航,這已是相當嚴厲的處分。

行政院知情官員今天下午表示,「舶舶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是行政院在立法院本會期的優先法案,20年以上的高齡船舶,肇事率較高,比較會有安全上的疑慮,一旦漏油,將造成海洋污染,行政院這次修法,是要提高高齡船舶的檢查強度。

另一位相關官員表示,依現行規定,高齡船舶是每5年要做全船的一次特別檢查,從船的建造到主機等推進系統等做全船的檢查,修法後將週期減半,改為每2年就要做高強度的全船特別檢查,而根據現行規定,只有長榮、萬海等跨國的國際舶舶要落實自主管理,這次修法則新增國內船舶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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