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府5員工沒頭路 縣府:依法辦理
2017/12/29 17:36
〔記者林宜樟/嘉義報導〕嘉義縣府機要人員田志強、黃文佳,指控疑因在嘉義縣長民進黨黨內初選支持前農委會副主委翁章梁,與嘉義縣長張花冠支持的嘉義縣議長張明達不同調而被免職,田、黃在嘉義縣府擔任臨時人員的妻子,也都接獲不續任通知,加上環保局臨時人員陳坤賢也被通知解任,5人今天在縣府前高舉大字報,控訴「縣長、議長請放過我們」,希望到此為止,「不要再追殺其他約聘僱臨時人員」。
縣府人事處長劉燦慶重申,縣府對縣府員工的工作表現,向來採取最高標準審核,儘管部分員工工作職責,主要是作為鄉鎮市基層與縣府間的聯繫橋梁,平日常在外奔波,然其於府外的表現,顯然未達公務人員言行之規範要求,上班時間如喝酒、賭博、進出不正當場所之情事,時有耳聞,基於維護縣府員工紀律,依法予以不續任。
田志強在縣府任職12年,黃文佳任職8年,田妻在縣府擔任臨時人員10年,黃妻在縣府任職2年7個月,他們反駁縣府所稱不良行為都是欲加之罪,也無約談調查;田志強說,他和黃文佳與翁章梁有私交,但上班遵守行政中立,他們的妻子都與翁不熟,卻都被通知不續任。
田志強說,到年底縣府僅他們5人被通知免職或不續任,傳有部分約聘僱人員被通知再續任3個月,並要找議長派議員簽署才會續任。
嘉義縣議會秘書長黃尚文則說,縣府員工任免是縣長人事權,議長不干預縣府人事,也無置喙餘地,對方不該牽扯議長,此舉是選舉操作,「太不厚道」;劉燦慶則說,對免職員工指控續任要找議長派議員簽署一事他「不知道」,縣府人員續任或不續任都是依照績效、考評及計畫期程辦理,也與選舉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