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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明哲「被認罪」還要自我羞辱 民團轟審判不公

    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今早開庭受審時認罪。(圖擷取自秒拍)

    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今早開庭受審時認罪。(圖擷取自秒拍)

    2017/09/11 17:4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NGO人權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國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今早開庭受審時認罪,陪同李明哲的妻子李凈瑜,來到「中國湖南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旁聽的蕭逸民(現任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申訴中心主任),他在審判後表示,這是一場不公開、不公正的審判,讓李明哲必須在法院當眾自我羞辱!此外,港團也呼籲北京當局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中央社》報導,這次代表「李明哲救援大隊」呼籲中國釋放李明哲的蕭逸民,其對今早的審判即為不滿。他表示,公開審判的法院,竟然不讓中國民眾旁聽,這樣怎能算是一個公開的審判。蕭逸民強調,法院的公正性也讓人質疑,李明哲在庭上竟沒有保持緘默的權利,讓李明哲必須在當庭自我羞辱。隨後蕭逸民將矛頭指向官方委派的律師,稱其毫無作為,根本沒有為李明哲做出實質的辯護,完全違反國際法原則。最後他重申,追求民主自由無罪,台灣人能做到,中國人也有權追求民主自由。

    港團籲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此外,香港市民支援愛國民主運動聯合會(支聯會)及社會民主連線(社民連)今天舉行示威遊行,20人從港島西環前往北京中央政府駐香港聯絡辦公室,此舉是為了聲援在中國被捕的「維權人士」,其中包含了李明哲。在辦公室大樓外港團做出宣讀,其中聲明,過去審訊的個案往往是被控人「願意」公開認罪,而最後中共會「寬大處理」,有暗指「供認不諱」的李明哲也是其中一例的意味。最後,他們呼籲北京當局廢除「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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