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洩密案一審無罪 民進黨:深感遺憾但尊重結果
2017/08/25 17:22
〔記者蘇芳禾/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在2013年引爆「9月政爭」的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檢署今年3月依刑法洩密、教唆洩密、違反通訊保障監察法、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罪嫌起訴馬,經台北地院審理5個月今天宣判,馬英九被判無罪。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今天表示,民進黨深感遺憾但尊重結果。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案,台北地院今判馬無罪,法官認為,馬英九向江宜樺、羅智強洩漏案情確實已構成洩密,但因為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因此不罰。
北院認為,總統有憲法44條賦予的「權限爭議處理權」,處理院與院的爭執;其次為檢方舉證不足,未能證明馬英九教唆黃世銘向江宜樺洩密的意圖與意思表示,因此判無罪。
馬英九答辯時主打「總統行政特權」,主張總統有權知道刑事偵查中案件,以預做穩定政局的危機處理;但檢方認為,馬曾任法務部長,應知嚴守偵查不公開,卻仍對外洩漏偵查中案情,「總統應有其他的處理方式,沒有洩漏案情的必要性與急迫性」,認為馬與當年前調查局長葉盛茂向扁透露洗錢資訊一樣,觸犯洩密罪。
對此,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只說,民進黨深感遺憾但尊重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