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洩密案馬英九判無罪 檢方擬提上訴拚逆轉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馬無罪,對此,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稍早表示,將於7點開記者會回應。(資料照)

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馬無罪,對此,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稍早表示,將於7點開記者會回應。(資料照)

2017/08/25 17:01

[記者謝君臨/台北報導]前總統馬英九被控洩密、教唆洩密等案,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4點判馬無罪,指馬雖已構成洩密,但因為符合「依法令之行為」的阻卻違法事由,因此不罰;對此,起訴馬英九的台北地檢署稍早表示,將於7點開記者會回應。

全案源於4年前,特偵組指控前立法院長王金平涉嫌替立委柯建銘關說,引爆「馬王政爭」,柯因而控告馬英九、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涉洩密、教唆洩密等罪,前年2月,黃被高等法院判處1年3月徒刑,可易科罰金45萬元定讞,馬則因時任總統,享有刑事豁免權,未被傳喚。

事後,律師黃帝穎等人至北檢告發馬英九涉洩密、教唆洩密等罪,指控馬於102年8月31日,拿著黃世銘偵查中秘密,對羅智強、江宜樺做第一次洩密,同年9月1日,馬要求黃到官邸再做偵查中洩密行為,9月4日,馬再要求黃對江洩密,構成二次教唆洩密罪;此外,柯建銘也向北院提起自訴。

柯建銘自訴範圍,是102年9月1日部分,今年3月28日一審判馬無罪,全案上訴至二審;至於北檢起訴的8月31日、9月4日部分,北院則於今日宣判,也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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