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達最佳瀏覽效果,建議使用 Chrome、Firefox 或 Microsoft Edge 的瀏覽器。

請至Edge官網下載 請至FireFox官網下載 請至Google官網下載
晴時多雲

限制級
您即將進入之新聞內容 需滿18歲 方可瀏覽。
根據「電腦網路內容分級處理辦法」修正條文第六條第三款規定,已於網站首頁或各該限制級網頁,依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規定作標示。 台灣網站分級推廣基金會(TICRF)網站:http://www.ticrf.org.tw

同婚登記案重開庭 法務部:修法中不宜過度解讀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將停審的同性伴侶登記婚姻案重新開庭,原告律師指若本案勝訴,同性伴侶不需等、可登記結婚。圖為方敏委任律師團及伴侶盟成員在庭外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將停審的同性伴侶登記婚姻案重新開庭,原告律師指若本案勝訴,同性伴侶不需等、可登記結婚。圖為方敏委任律師團及伴侶盟成員在庭外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2017/08/09 23:50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將停審的同性伴侶登記婚姻案重新開庭,原告律師指若本案勝訴,同性伴侶不需等、可登記結婚。不過法務部晚間指出,目前法院尚未判決,且修法也還在研議中,盼各界不宜過度解讀。

大法官於今年5月24日宣告民法限制同婚牴觸憲法平等權、未保障同性婚姻違憲後,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將停審的同性伴侶登記婚姻案重新開庭審理,原告女同志方敏委任律師主張,戶政機關應撤銷處分,請求法院令戶政機關為方敏、林于立登記婚姻。《中央社》報導,律師也主張,本案若勝訴,同性伴侶不需等、可登記結婚。

但法務部晚間對此發佈新聞稿指出,大法官解釋並未宣告民法何條文違憲或立即失效,而是逾期未完成立法始可逕為登記,而目前針對修法的部分,行政院也已邀集各機關妥慎研議中。

法務部也指出,因目前這件案子還在法院審理程序中,基於審判獨立原則,法務部尊重法院之審理程序,惟因法院尚未判決,期各界不宜過度解讀。

法務部指出,大法官解釋並未宣告民法何條文違憲或立即失效,而是逾期未完成立法始可逕為登記。圖為方敏委任律師團及伴侶盟成員在庭外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法務部指出,大法官解釋並未宣告民法何條文違憲或立即失效,而是逾期未完成立法始可逕為登記。圖為方敏委任律師團及伴侶盟成員在庭外召開記者會。(中央社)

不用抽 不用搶 現在用APP看新聞 保證天天中獎  點我下載APP  按我看活動辦法

相關新聞
政治今日熱門
看更多!請加入自由時報粉絲團

網友回應

載入中
此網頁已閒置超過5分鐘,請點擊透明黑底或右下角 X 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