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點名包庇永豐金 金管會:當時已要求改善
立委點名現任銀行局長王儷娟當時縱放永豐金案,但金管會強調,當時已經出具改善要求。(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今天繼續緊追永豐金案,質疑時任金管會檢查局局長、現為銀行局長的王儷娟,2014年就知道永豐金超貸問題,卻沒有深入追究;對此,金管會說明,當時檢查局已經出具檢查意見,要求永豐金租賃「具體改善」。
黃國昌在臉書上指出,「包庇永豐金弊案」的責任,尚未被真正追究,因為包庇的責任從金管會官員到董事會成員通通都有,「他們早就知道了」;他點名,當初的檢查局局長王儷娟,去年高升銀行局局長,現在繼續主導永豐案的究責,「這樣是能期待『自己徹查自己』過去為何縱放嗎?」
對此,金管會回應,一般來說,執行金融機構金檢的時候,針對授信的部分,常常發現許多缺失,而在永豐金部分,當時也發現永豐金的租賃子公司對三寶授信金額過高、曝險金額過大;因此,檢查局當時即提出檢查意見,要求永豐金租賃必須「具體改善」。
不過,金管會表示,在永豐金超貸案中,當時沒有發現明確的「關係人交易」事證,這是後來、金管會今年初接獲內部人檢舉後,隨即深入調查;在行政部分,依法開罰永豐金,在刑事部分,也移送檢調偵辦。
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再轟永豐金案,更點名從金管會官員到董事會成員,通通都有包庇責任,必須追究。(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