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瞻條例二讀 工程未達進度將究責
2017/07/05 18:43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二讀「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10條條文,明定公務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時,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
法案今經廣泛討論、朝野立委逐條發言及逐條表決下緩慢推進,預計今完成三讀。
二讀條文規定,審計機關審核各機關依前瞻條例辦理之前瞻基礎建設計畫,如發現因公務人員違法失職而致工程進度未達預定進度80%時,應將執行機關首長及相關主管移送監察院調查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