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年4200億、期滿可續編 前瞻二讀通過
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二讀「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7條條文,前瞻計畫經費及期程,以4年4200億元為一期,以特別預算編列,得舉債辦理,期滿後,經立院同意,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為準續編,意即仍可編至8年8400億元。(記者陳志曲攝)
〔記者楊淳卉/台北報導〕在藍綠達共識各退一步下,立法院臨時會院會今天二讀「前瞻基礎建設特別條例草案」第7條條文,前瞻計畫經費及期程,以4年4200億元為一期,以特別預算編列,得舉債辦理,期滿後,經立院同意,可以不超過前期預算規模為準續編,意即仍可編至8年8400億元。
法案今經廣泛討論、朝野立委逐條發言及逐條表決下緩慢推進,預計今完成三讀。
國民黨團原拋出「預算及期程砍半」主張,並連3天佔領議場主席台,為避免焦土抗戰,民進黨團釋出善意,以願調整經費、期程等條件,前日晚間起與國民黨團展開溝通。
最後雙方達共識,將前瞻計畫經費及期程,自原政院版草案的8年8900億元(期程至2024年12月31日止),砍至4年4200億元為一期,期滿可續編。國民黨團因此宣布停止佔領主席台,讓院會順利進行。
立院臨時會稍早也二讀前瞻條例草案第4條,前瞻建設項目將包括軌道建設、水環境建設、綠能建設、數位建設、城鄉建設、因應少子化及育兒空間建設、食安建設、人才培育促進就業建設等8大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