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公聽會 台大教授鄭秀玲:發電不能全由財團經營
鄭秀玲認為,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台電還是要維持公營,不能完全交由財團經營,修法要拆成兩部分是可以的,但未來政府要強制監督。(資料照,記者朱沛雄攝)
〔記者陳鈺馥/台北報導〕立法院經濟委員會今日舉行電業法修法公聽會,以反服貿著名的台大經濟系教授鄭秀玲出席時表示,對於政府推動的電業法修法兩個大方向,個人可以接受,但目前條文細節仍粗略,應還要更加完備。
鄭秀玲指出,自己曾在美國華盛頓有電業管制實務經驗,過去也曾研究過台電規模經濟的議題,會來參加公聽會是因電業攸關民眾生活,基於專業提出一些建議。
鄭認為,台灣國土小,台電公司生產具規模經濟,發電業是有自然獨斷性,基於國家安全考量,台電還是要維持公營,不能完全交由財團經營,修法要拆成兩部分是可以的,但未來政府要強制監督。
鄭舉例,發電在美國每一州都是獨佔事業,僅有17州完全開放電業自由化,英國是電業最開放的國家,結果狀況非常糟糕,電業都被財團壟斷,電業公司還被法國買去,甚至連香港商人李嘉誠都去買,窮人沒錢繳電費立即被斷電,還有工程師變成羅賓漢偷偷接電回去。
鄭說,立法院要強力監督,也支持政府發展再生能源,但管制單位能源局設在經濟部下,不適合做為管制單位,層級必須提高,還要完備修法,不能只考量發展,尚須注意環保等議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