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外商誤解《勞基法》 願說明溝通
2016/11/11 21:23
〔記者黃邦平/台北報導〕歐洲商會2017白皮書公開支持官方版《勞動基準法》修正案推動「1例1休」,不過,對勞動條件相關制度也有抱怨;勞動部強調,願向外商說明,有些是誤解,例如短期出差到國外,已經被排除在「7休1」之外。
歐洲商會在白皮書中批評台灣現行法令,認為台灣不論白領或藍領勞工都嚴重缺工,但政府因應勞工議題的作法常被批評「停留在上世紀工業時代的思維」,若是體力勞動的工作當然要嚴格限制工時,但台灣大多是坐辦公室或服務業勞工,應該更有彈性才能維持競爭力。
勞動部指出,工時規範應充分考量勞工的健康及福祉,避免勞工因過勞發生職業災害或職業病,因此,《勞動基準法》第36條規定,勞工每7日中至少應有1日之休息,作為例假,實務上考量公眾生活便利、短期性特殊工作等因素,允許3類特殊情形可例外連續工作超過6日,而歐洲商會舉例員工搭飛機出國到歐洲執行職務,即屬「7休1」之例外情形。
勞動部強調,經核准在台工作的外國人均享有「國民待遇」,適用國內相關法規,為營造友善工作條件與環境,勞動部將修法使取得永久居留外國人可免除申請工作許可,並放寬外國專門技術人才之配偶得從事兼職之專門技術工作,並檢討僑外生工作配額評點制簡化申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