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聯會10年未提供財報 立院要求3個月內解決
婦聯會10年未提供財報,立院要求內政部3個月內解決。圖為立委賴瑞隆4月18日在立法院質詢時,對婦聯會不願對主管單位內政部提供資料表達不滿。(資料照,記者張嘉明攝)
〔記者蕭婷方/台北報導〕國民黨附隨組織婦聯會為政治團體,自1950年成立至今財報均不透明,內政部自2006年開始去函7次,要求婦聯會提供財報均未果。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作成決議,要求內政部應於3個月內就地籍資料主動清查,婦聯會或其附隨組織的名下不動產資料,以利清查是否有不當取自國家的資產,若婦聯會仍拒絕提供,內政部應依人團法處理。
內政部自2006年提出政黨及政治團體財務申報辦法,規範政黨及政治團體每年須申報財產。民進黨立委賴瑞隆指出,過去婦聯會徵收勞軍捐、相關資產均未按照規定申報,每年均以未經過黨員同意不願提供財報,但內政部去函7次均未果,今年7月依人團法第58條提向附聯會提出警告,婦聯會還提起訴願,相當離譜。
賴瑞隆還提出法人登記資料,婦聯社福基金會1997年由婦聯會捐助16億元成立,至今年5月財產總額就增加21億8千萬元,金額甚鉅。
內政部長葉俊榮無奈地說,婦聯會提出訴願是他們啟動救濟程序,未來會看程序怎麼走,再來配合處理。
陳其邁則指出,依人團法規範,人民團體若妨礙法律、章程或妨害公益情事者,主管機關得予以警告、徹銷其決議、停止其業務、並令其改善;限期未改善,主管機關明明有權廢止許可,或是要求解散。
陳批,婦聯會長達10年未申報財產,以往可是國民黨包庇,現換民進黨執政,依法應要嚴查,若婦聯會有疑義,再來打行政訴訟;並提案強力要求,內政部於3個月內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