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官人事時程案 立院院會明表決
明天立法院院會確定議程草案時,預計民進黨團將提案,要求在總質詢前先處理大法官人事案的時程,以便儘快進入審查階段。 (資料照,記者鄭鴻達攝)
〔記者邱燕玲/台北報導〕為讓司法院大法官人事同意權儘快行使,立法院民進黨團中午在程序委員會提案,要求將本會期第四次會議議程草案送院會處理,經表決後通過。因此明天院會確定議程草案時,預計民進黨團將提案,要求在總質詢前先處理大法官人事案的時程,以便儘快進入審查階段。
民進黨立委蔡培慧中午在程序委員會發言表示,本會期第四次會議議事日程,鑒於總統已咨請立法院行使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且大法官任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為國家整體憲政制度正常運作,大法官人事同意權之行使應儘快處理,因此建請將第四次議程草案送院會處理。
國民黨立委聽了表明反對。江啟臣上台發言指出,對大法官審查無意見,但對有違憲疑慮的司法院長人選有意見,因此希望脫勾處理,國民黨團主張先審大法官,司法院長則暫緩審查。
由於國民黨團反對民進黨團的提案,主席段宜康裁示表決,最後以民進黨10票贊成、國民黨4票反對,通過蔡培慧的提案。親民黨立委陳怡潔則未舉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