鬧事副代表有豁免權? 外交部請土耳其限期答覆
〔記者呂伊萱/台北報導〕土耳其駐台辦事處副代表都庫哈里(Halil ibrahim Dokuyucu)7月初在酒吧酒後鬧事,與趕往處理的員警發生拉扯,還踹凹路邊汽車引擎蓋。媒體報導總統府施壓外交部大事化小,外交部回應說,從未接獲府方人員或國安高層關切此案的訊息,報導並非事實。土耳其辦事處則說,此事為都庫哈里的個人行為,全案已經和解,一切遵照警方規定辦理。至於都庫哈里有無外交豁免權,外交部表示正在洽請土耳其限期答覆,若未答覆,我方將視為沒有豁免權、按照司法程序處理。
周刊爆料指出,有總統府高層介入此案,向外交部施壓,想以都庫哈里不受懲處,換取台灣駐土耳其官員的外交豁免權。外交部回應表示,從未接獲府方人員或國安高層關切此案,媒體報導府方指示外交部特別護航一事,並非事實。
土耳其辦事處則說,這是都庫哈里個人的失誤,全案私下和解,基本上已結案。土方一切配合警方規定辦理。土耳其代表處並已在8月9日下午派員赴安和派出所向警方道歉,並請警方列出損害清單,土方願意賠償,現正積極處理中。但對於都庫哈里有無外交豁免權,辦事處表示不方便回答。據了解,土耳其駐台代表艾瑞康(Ismet Erikan)目前不在台灣,因此由都庫哈里代理職務。
而因牽涉後續司法程序,外界關心都庫哈里究竟有無刑事豁免權。對此外交部表示,依照台土最新「雙邊特權禮遇對照表」,雙方並無刑事豁免權。但此案事涉重大,且土耳其核發的官員證上,載有「持證人享有維也納公約之刑事豁免權,不可逮捕、拘留」等文字,依此證件檢警才在衝突當日勉予同意都庫哈里離開。
而後外交部向我駐土耳其代表處查證,土國政府發給我駐處的官員證有三種不同刑事豁免版本。一般兩國若有邦交關係,外交官即享有刑事與民事豁免權,非邦交國則視個案而定,以互惠為原則。因此外交部在發現此差異後,於7月、8月之間,數度洽請土耳其外交部正式函覆我方,確認雙方是否相互享有豁免權。但土耳其在7月中發生政變,土國外交部也受到人事調動衝擊,故未獲回覆。外交部今日再度請土耳其限期答覆,若未獲答覆,我方則將視為沒有豁免,並按我相關司法程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