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耳其駐台副代表夜店鬧事 赴北檢主張刑事豁免權
酒店監視器拍到都庫哈里酒後鬧事過程。(記者邱俊福翻攝)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駐台北土耳其貿易辦事處副代表都庫哈里,上月3日凌晨1點多,在夜店搭訕女客引發衝突,後來又在店外與前來處理的警察爆發拉扯,當天凌晨都庫哈里在警方陪同下,主動赴台北地檢署說明,並引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主張他在台灣有刑事豁免權;北檢已函詢外交部,須確認他沒有刑事豁免權才能調查,目前尚未分案。
上月3日凌晨1點多,都庫哈里在夜店欲搭訕女客,被夜店保全請出店外爆發衝突,轄區警方據報到場調解,都庫哈里與警方發生拉扯,並涉嫌以腳踹踢剛好路過的轎車。
都庫哈里事後在警方的陪同下,主動到北檢說明,並引用《維也納外交關係公約》,主張他在台灣有刑事豁免權;檢方當時對他進行人別訊問,經他出示身分證明文件後,即先行將他請回。
檢方為釐清他究竟有無刑事豁免權,除已致電外交部詢問外,另已函詢外交部,現仍在等待外交部函覆中。若外交部證實他在台有刑事豁免權,檢方將無權對他進行調查,針對他所涉妨害公務的部分,北檢目前尚未分案。
檢警調查,因我國在土耳其也設有代表處,各國依據相互尊重主權及平等互利原則,依慣例或有關協定,互相授予外交豁免權,豁免權以廣義區分,包括可不受駐在國刑事追訴的刑事豁免權;不受強制執行及處分、駐在國中央地方各項稅務之繳納義務的民事與行政管轄豁免權;以及無出庭作證義務的證人義務豁免權等3類絕對豁免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