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允勞資協商工時 勞團酸:大雄怎麼和技安協商?
2016/08/03 16:25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灣《勞基法》規定,部分職業在勞資達成共識後可無視工時限制,轉變為大家口中的「責任制」。對此,勞團今日前往勞動部送訃文抗議,要求勞動部廢除責任制條款。勞動黨新竹縣議員高偉凱批評,雖然勞基法明定雇主得和勞工協商工時,但在勞工如此弱勢的情況下,等於是「要大雄和技安協商」。
綜合媒體報導,高偉凱表示,責任制條款排除勞基法所規定之工時限制,但因台灣勞工大多沒有協商實力,只能被資方利用殆盡,高偉凱酸說「請問大雄要怎麼跟技安協商?」
《勞基法第84-1條》規定,特殊職業若勞資達成協議,可另行約定工時及休假,不受勞基法工時限制,被視為是責任制元兇,此法也是華航空服員罷工的主因之一。